各部门、二级学院:
2024年11月9日是我国第33个全国法定消防日。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师生员工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倡导消防安全文化,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火灾报警、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起火灾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师生员工消防安全素质,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氛围。根据上级要求,学校决定于11月期间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消防安全,共建和谐校园”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1月1日—11月30日
三、活动目标
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减少突发消防火灾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为学校的高质量发展和稳定创造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四、活动准备阶段
(1)10月中旬,拟定活动方案并确定各项活动时间地点及所需工作人员、物资准备;
(2)10月中下旬,公布方案。
五、活动内容
1、宣传
近期的安全宣传要以消防安全教育防范为重点,利用学校宣传栏、电子屏、橱窗、展板、广播等形式,进行广泛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同时利用各种形式在师生中广泛进行消防知识教育,要悬挂消防宣传标语,营造消防宣传氛围,使广大学生和教职员工学到更多的消防安全知识。各二级学院出一块以消防安全为主题内容的板报(形式自定)。
2、培训与演练
在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对本部门的安全员、辅导员、实验室人员、师生员工及后勤服务人员,进行一次有关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使用、疏散逃生的技能培训,相关活动照片和资料请于11月底发保卫处消防科信箱yijx@sdju.edu.cn。见附件3。
校级活动安排如下:
(1)11月8日(周五),临港校区组织开展37、38、39宿学生消防疏散逃生演练。闵行校区组织开展3、4、5、6宿学生消防疏散逃生演练。见附件1。
(2)11月8日(周五)和11月13日(周三),组织开展闵行校区和临港校区消防器材展示及用途讲解和教职员工使用简易灭火器、使用消火栓灭火演练活动、后勤员工灭火演练等。见附件2。
(3)学校组织一次部门安全负责人、兼职安全员、实验室人员、业务消防队人员有关消防的安全培训。(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4)组织大学生平安志愿者消防志愿队去临港消防救援大队观摩学习。
3、排查整治重点
(1)天气进入深秋季节,树木落叶、天干物燥,极易发生火灾,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及时清理本部门所管辖范围内的可燃物、易燃物、堆积物,消除火灾隐患。
(2)学生公寓、宿舍严禁吸烟,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吹风、电热毯、电炉、取暖器等),禁止使用产生烟雾及火星的盘状蚊香,不准违章使用蜡烛等明火。不乱拉乱接电源接线板,不用伪劣接线板,不将接线板放置于易燃易爆处。全校禁止在大楼内停放电瓶车和在大楼内充电。
(3)各部门、二级学院需对本管辖区域用电安全进行自查,后勤部门对配电间、控制间、通风设备、充电桩等进行检查,并落实好相应的管控措施。
(4)各部门、二级学院、后勤部门要检查所管辖区域的消防设施设备是否有效、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逃生标志是否齐全完好,发现通道堆堵、标识缺失等隐患需及时整改。
(5)在消防宣传活动期间,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对所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对难以整改的落实好管控措施。11月30日前书面报保卫处(见附件4)。
(6)学校于11月下旬进行消防安全隐患督查,若在督查中发现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违章进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等场所的;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一旦发现这些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将约谈相应管理人员责令改正。
六、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责任,把消防宣传月活动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方案,落实工作措施。各部门、二级学院负责人为二级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并将消防宣传活动的责任落实到具体人,为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制定相应的贯彻、考评、检查制度。
(2)创新教育方法
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要结合日常教学与实践活动,把日常消防安全行为规范教育作为每学期安全教育的内容之一。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发动师生员工参与消防体验“四个一”活动,即走一次疏散通道、熟悉一次身边灭火器材、排查一次校园火灾隐患、参观一次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因地制宜,利用橱窗、海报、展板、校园广播、网络等载体,经常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确保师生每年受教育率达到100%。要多渠道利用各种消防教育资源和教学辅助手段普及消防知识,调动学生的学习参与积极性。获取消防知识,掌握应知应会的消防技能。
(3)精心组织演练
要高度重视消防疏散逃生演练活动,将其纳入今年秋冬季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各二级学院要健全与完善本学院大楼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包含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迅联络组人员安排和通讯方式),精心制定本次消防演练方案并于11月6日前以电子邮件报送保卫处消防科,电子邮箱:yijx@sdju.edu.cn。演练方案中要精心制定逃生演练线路,合理设置演练环节。演练前,要讲解演练过程中需要掌握的内容,组织师生熟悉疏散路径;演练后,点评演练过程,确保师生们参加一次演练,接受一次教育,提升自救能力。在演练过程中要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高度重视师生人身安全。要实地查看、现场对比,确定疏散线路,合理分流人群;演练前,要讲清安全要则,避免出现慌乱;演练中,要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员,引导师生,避免出现拥挤踩踏事件。
(4)建立长效机制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建立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力度,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各部门、二级学院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工作制度。
(5)报送信息到位
请各部门、二级学院于11月30日前分别将消防宣传活动的开展情况以电子文稿形式报保卫处消防科,电子邮箱:yijx@sdju.edu.cn。消防安全检查表以书面形式报保卫处。
各部门、二级学院的主要领导要做好动员工作,调动师生参与的积极性,开展形式多样、有声有色、切实有效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消防宣传活动内容落到实处,掀起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高潮。本次消防宣传活动将作为2024年学校安全考核的内容之一。希望各部门、二级学院,在2024年的“119”消防宣传活动中, 按照本方案的内容和要求认真落实,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附件1.docx:部分住宿学生消防模拟疏散逃生演练方案
附件2.docx:消防器材展示、用途讲解和灭火演练方案
附件3、4.docx:消防月活动消防知识宣传、培训、演练记录表,消防安全自查情况记录表
附件5.docx:2024年119消防宣传活动安排时间表
综治委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