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袁伟光 发布时间:2024-05-27

各二级学院(部、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厅函〔20244号)、《上海市教委关于做好新一届教育部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校内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详见附件1),推荐同一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专家不超过1人。

二、任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 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近五年来坚持为本科生上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职称。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学指导委员会任职。

5.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的身心条件。鼓励各地各校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学指导委员会。

6.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要求

各二级教学单位应充分考虑学科专业和教师本人在全国的影响力,根据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性质和主要任务,对照高等学校专家的任职条件和推荐办法,严格把关,择优推荐。

学校将对各二级教学单位所推荐专家进行遴选,择优向上海市教委推荐。

四、材料提交要求

1.各二级教学单位认真组织专家推荐工作。申请人根据通知要求提交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2)。

2.各二级教学单位审核专家推荐信息,按数量要求向学校推荐专家,并出具政治审查意见(附件3),于5月31日(本周五)16:00前将《专家推荐信息表》《专家政治审查表》(一式一份)纸质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行政楼327室),《专家推荐信息表》(word版)和《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excel版)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yuanwg@sdj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袁老师,电话:021-38223152。

附件1.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docx

附件2.专家推荐信息表.docx

附件3.专家政治审查表.doc

附件4.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5.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pdf

教 务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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