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工作整体水平及办学质量效益的提高,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沪人社专〔2022〕43号)和我校相关人事人才改革工作精神,现开展2024年教职工考核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2024年12月20日前,各部门综合教职工个人年度工作,给出年度考核等级评定,并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系统内下载《2024年教职工个人考核等级汇总表》交至行政楼231。
个人操作流程:2024年12月6日-12月15日前,登录一站式大厅——快速通道(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平台)——信息变更(完善各类信息,包括科研、教学信息等,完成后点击整体提交)——年度考核(加载数据可以同步之前填报的信息),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
之后由各二级学院、部门在人力资源管理与服务平台中完成考核结果确认并提交。
教授(不含中层及以上干部)除参加学院考核外,另需参加校级现场述职,由人力资源处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2024年12月27日前,人力资源处汇总年度考核等级评定结果,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3、学校公示年度考核优秀名单。
4、2025年1月8日前教职工打印《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部门盖章、汇总后交至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单雪文 38223012
附件:
附件2:《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打印操作手册.docx
人力资源处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