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清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者:杨婷 发布时间:2024-11-25

部门、各二级学院

近期本市高校连续发生多起学生宿舍阳台堆物被烟头点燃、杂物堆放被点燃、锂电池(电动自行车、充电宝)自燃、未掐灭烟蒂引燃垃圾桶、电气故障等火情事故,隐患凸显。当前,正值冬令时节,是各类火灾火情高发期、易发期,为维护校园安全稳定根据市教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要求开展校消防安全隐患清查专项行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忧患意识,提高思想认识

二级单位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从政治属性、民生属性、战略属性高度加强对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运行必须管安全”原则,切实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决防范化解火灾风险,切实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和校园大局稳定。

二、开展攻坚行动,消除安全隐患

即日起至12月6日,各二级单位、各部门切实开展校园消防隐患清查“半月攻坚行动”。重点关注七类消防隐患,彻底排摸、清查、整治:一是学生宿舍阳台堆物。要对所有宿舍阳台、楼道、楼梯间堆物进行清理,保持阳台清洁、干净,消除被引燃风险。二是学生宿舍明火和大功率电器。加大对学生使用明火和宿舍大功率电器排查,严格落实相关禁用规定,加强宿舍公共区域的电器排查,及时更换超过使用年限的和存在故障的电器,防止“带病”运行。三是校园废弃房间、杂物堆放点。要登记造册,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予以动态清理,消除隐患。四是吸烟人员。要对所有吸烟人员开展法治和安全教育提醒,签订《安全告知书》,彻底杜绝在禁烟区域吸烟、乱扔烟头等行为。五是充电宝和电动自行车。对使用充电宝、电动自行车情况进行排查,对使用者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醒,签订《安全告知书》。六是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要排查底数,制定台账,落实风险源管理要求,按照危化品管理要求进行管理。七是食堂等场所燃气管道及附件、燃气灶具、烟道等部位。要明确责任,加强培训,告知风险,规范管理。

三、加强组织保障,强化责任落实

一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分工成立学校工作专班,各部门(学院)建立工作,统筹消防安全隐患清查“半月攻坚行动”,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工作安排有着落,责任“不踩空”。

二要明确工作纪律。要按照“全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全面排查清理整治校园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各级领导要靠前指挥二级单位要主动落实,多做少说,注重实效。

三要注意方式方法。既要全面排查、彻底清理,又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思想工作,避免“硬摊派”“一刀切”等做法,工作中要因地因事制宜,切记僵化、硬来,避免引发矛盾和舆情。

四要加强信息报告单位要在125日前将本单位安全检查情况报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秘书处(保卫处)35宿105办公室。所有排查清理整治情况要形成台账,闭环管理,“半月攻坚行动”结束后,保卫处将学校工作开展情况、工作台账向市教委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留存备查。

五要加强督查检查和结果运用学校将实地检查各二级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视情通报,对工作落实态度问题,将依照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联系人:陈  勇,18964586887

方明星,18516706967

  邮箱:11011@sdju.edu.cn

 

 

 

综治委

2024年11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