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我校防御今年第10号台风“安比”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7-20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教育系统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后〔20189号)和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今年第10号台风“安比”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沪汛部电〔20181号)的文件精神,特将本次防汛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严格落实防汛防台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杜绝各种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高度重视防汛防台工作,尤其要确保假期内抓紧抓实该项工作,确保本部门、二级学院防汛防台等安全工作落实到位。高度重视汛期各项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好本部门的防汛防台应急队伍,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二、切实做好准备和检查工作

抓紧完成危险边坡、排水通道等重点区域的加固和畅通。按照规定储备必要的防汛防台物资,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完好和可使用。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根据学校防汛防台要求和应急预案,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汛期安全风险评估、应急保障、校内积水排除、建筑工地安全、实验室安全等关键环节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防汛工作无死角、无遗漏。

各项检查必须做到“六个不放过”:没有检查过的地方不放过;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不放过;检查中发现隐患和薄弱环节原因没弄清楚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不放过;责任人不明确的不放过;发生人为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人员没有处理的不放过。

三、注意事项

汛期内和气象预警期间,各部门、二级学院务必遵照以下要求保障安全:

1. 减少或避免室外活动。如遇外出,应留意人身安全,避开危险地带,及时避风避雨,防范雷电、高温侵袭。

2. 及时关闭校内建筑门窗,避免狂风、暴雨侵袭室内家具和电器,注意用电安全,必要时切断电源。

3. 清理高空构筑物勿将杂物、花盆等堆放在阳台,避免高空坠物。

4. 有关部门、二级学院要储备必要的防汛应急物质,加强地下车库、锅炉房泵房、危险品仓库、图书馆等低洼区域的排水工作,防止受淹及漏电事故的发生。

5. 施工单位要按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必要时暂停施工,相关人员按预案撤离转移至指定安全地带。

四、落实值班带班制度和应急工作机制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留有书面记录,并向学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备案。

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履行好汛期值班制度。汛情发生后,各部门、二级学院在第一时间上报学校防汛防台工作小组。

学校防汛防台工作值班电话: 3822336513916796912


  

  

后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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