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集体户口老师申请《个人户口卡》的通知

发布者: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7-13

各位学校集体户老师:

保卫处接到碧江派出所通知:从201851日起,凡落单位集体户、部队集体户人员及社区公共户的,由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当场签发《个人户口卡》。 因此,学校集体户口老师如需办理《个人户口卡》的,请带好以下材料至闵行区碧江路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碧江路派出所地址:闵行区兰坪路3521号)。

申请《个人户口卡》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单位集体户口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的在职证明。

注:申请《个人户口卡》目前只对我校事业编制的教职员工办理。《个人户口卡》有效时间为3年。




保卫处

2018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