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集中申报2012年校立科技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6-01

各二级学院(部):

我处即日起至2012年6月15日接受校立科技项目的集中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 校立重点培育项目

1.重点培育项目以争取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和曙光计划、晨光计划等项目为目标,并以达到《云顶集团yd222重点培育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预定成果的要求为考核目标。

2. 申请者及其项目需符合申报目标项目的基本要求,但不受申报校立一般项目职称和学位条件限制。

3. 具有在研省部级(不含省部级)以下课题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4.以启明星计划、曙光计划、晨光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为目标的申请者,本人应在所属研究领域有良好的科研基础,研究方向应与《我院2008-2020发展定位规划》重点发展领域吻合。

5.以国家或省部级等项目为目标的,申请者及其所在团队在所属领域应有良好的科研基础和明显优势,能够根据目标项目的要求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 校立一般项目和校立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

1. 申报条件:

● 申请校立一般项目,申请者需具有中级及其以下职称,学位在硕士及其以下(不含在读博士)。

●申请校立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申请者应符合《云顶集团yd222青年教师科研基金暂行规定》(可在科研处网页“管理文件窗口”中查阅)的年龄条件和学位条件。

●凡取得过校级科研项目(含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课题结题后,三年内学校不再资助校级科研项目(含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已经主持过各类纵向项目(包括在研)者学校也不再资助校级科研项目(含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

2. 申请项目的研究方向应与学校学科发展规划相一致。

请各二级院(部)认真组织申报。要求申请者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并由院(部)审核汇总后,于6月15日前报科研处(6月15日上午十点前也可送至闵行校区办公楼117室)。申报材料包括:各项目申请书一式3份、部门申报项目汇总表1份和申报材料电子文档。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科研处

 

云顶集团yd222重点培育项目申请书.doc (69.5 KB)
2012-09-05 16:19
云顶集团yd222科技项目申请书.doc (70 KB)
2012-09-05 16:19
云顶集团yd222青年教师科研基金项目申请书.DOC (68.5 KB)
2012-09-05 16:19
部门申报科技项目汇总表.xls (19.5 KB)
2012-09-05 16:19
沪电机院科研[2009]188号.doc (36 KB)
2012-09-05 16:19
沪电机院科研[2005]68号.doc (24 KB)
2012-09-05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