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申报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新增专业或工程领域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76号),学校准备组织向教育部申报新一轮的“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拟申报专业
1、上报专业为已通过新专业评审的专业;
2、上报专业符合我校“培养和造就卓越的技术应用型人才”定位;
3、有较好建设基础的专业优先申报,如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相关专业。
二、材料要求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方案需按照《教育部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高[2011]1号),文件要求见(附件1),针对本专业卓越工程师培养形成一个整体方案,附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企业培养方案、与企业所签订的合作协议等内容。专业培养方案制订目录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1、请各相关专业于5月31日前提交本专业培养方案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至教务处专业管理科,联系人:黄之茜,电话38223030,邮箱huangzq@sdju.edu.cn。
2、6月1日—6月7日,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召开专家论证会。
3、6月8日召开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上报专业名单;
4、6月11日,上报教育部。
教务处
2012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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