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告

关于申报2012年晨光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5-17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上海市教委通知,我校从即日起开展2012年晨光计划(A类)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者的年龄须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在编教职工。

2.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含艺术学专项)每项资助2万元,自然科学研究每项资助6万元。

3.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市教委给我校的申报限额为2+1项,其中+1项为艺术学专项计划。

4.申请者应认真填写《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表格可从上海教育网站(www.shmec.gov.cn)下载.

5.申请书一式6份和电子文本一起交所在二级学院(部)审核。

请各二级学院(部)认真组织申报,并于6月1日前对本部门申报的项目申请书进行审核、汇总(填写汇总表)后,交科研处。科研处不接受个人申报。

为方便闵行校区和闵行西校区二级学院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科研处将于5月30日~6月1日的每天上午10点前在闵行校区办公楼117室接收项目申报材料。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做好2012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 2012年晨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研处

2012年5月17日

 

2012年晨光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22.5 KB)
2012-09-05 10:27